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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強積金(MPF)完整指南(2026版)

摘要

香港強積金(MPF)是每個在港受僱人士的必修課。本文拆解供款計算、基金選擇、換工作戶口整合、提款條件,以及《2025年僱傭(修訂)條例》於2026年1月18日生效後對沖廢除的最新影響。

# 香港強積金(MPF)完整指南(2026版)

很多人入職時簽好合約、談好薪酬,就以為萬事俱備——結果第一個月出糧,才發現薪酬單上多了一行「MPF僱員供款」被扣走。強積金不是可選項,是法律規定。但絕大多數在港打工的人,對它的了解僅止於「每月扣5%」,其餘一問三不知。

這篇指南把MPF從頭到尾說清楚:供款怎麼算、基金怎麼選、換工作時戶口如何處理、什麼情況下可以提款,以及《2025年僱傭(修訂)條例》於2026年1月18日正式生效、對沖機制廢除後,你的遣散費和MPF之間的關係發生了什麼根本性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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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什麼是MPF?

MPF全稱強制性公積金(Mandatory Provident Fund),是香港政府於2000年12月根據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485章)設立的強制退休儲蓄制度,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(MPFA,積金局)負責監管。

MPF的設計邏輯很直接:僱員和僱主各出一份錢,由認可受託人(銀行、保險公司等持牌機構)管理,投資增值,留待員工退休時使用。這筆錢不屬於公司,不屬於政府,屬於你本人。

以下人士必須參加MPF:

  • 年齡介乎18至64歲、在香港受僱的僱員
  • 年齡介乎18至64歲、在香港自僱的人士

以下人士豁免參加:

  • 未滿18歲或已滿65歲
  • 外籍人士(受境外退休計劃保障,且在港工作少於13個月)
  • 在建造業及飲食業工作的臨時工(由行業計劃涵蓋)
  • 外籍家庭傭工(由獨立計劃涵蓋)

僱主必須在僱員受僱後60天內為其登記參加MPF計劃。若僱主未有按時登記,屬違例行為,積金局可對僱主作出檢控。僱員若發現僱主未有安排MPF登記,可向積金局查詢或投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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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供款怎麼計算?詳細數字

  • 僱主:僱員「相關入息」的5%
  • 僱員:自身「相關入息」的5%

雙方各供5%,合計10%進入你的MPF戶口。

「相關入息」(Relevant Income)是計算供款的基礎,包括薪金、工資、假期薪酬、佣金、花紅等,但不包括資遣費、代通知金等特定項目。

實例計算:

  • 月薪 HK$20,000:僱員供 HK$1,000,僱主供 HK$1,000,合計 HK$2,000 入戶口
  • 月薪 HK$30,000:僱員供 HK$1,500,僱主供 HK$1,500,合計 HK$3,000 入戶口
  • 月薪 HK$50,000:同樣是 HK$1,500 + HK$1,500 = HK$3,000(上限封頂,超出部分不計)
  • 月薪 HK$6,000:僱員毋須供款,僱主仍須供 HK$300(6,000 × 5%)

供款須在每個供款月結束後的10天內繳交。供款月通常為曆月,部分計劃可按個別安排。僱主若未按時繳交,將被積金局徵收附加費,並可能面對檢控。

自僱人士按相同的供款率和入息上下限自行供款,每月自行繳交相關入息的5%(只需供一份,不存在「僱主部分」對應的額外供款)。自僱人士亦可選擇按季繳款。

每個納稅年度,MPF強制性供款可獲最高 HK$18,000 的薪俸稅扣減。如果你每月供 HK$1,500,全年供款 HK$18,000,恰好用盡扣減上限——這也是為什麼供款上限設計成這個數字的原因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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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MPF基金類型:怎麼選?

MPF戶口裡的錢不是存款,是投資基金。每個認可MPF計劃均提供多種基金供選擇,風險和回報各異。基金的選擇直接影響你退休時能取得多少錢,值得認真對待。

1. 保守型基金(Conservative Fund)

  • 主要投資短期存款和香港政府債券
  • 法定要求:資本保證,基本不會虧損本金
  • 回報極低,通常略高於定存利率
  • 適合:臨近退休、極度厭惡風險的人
  • 注意:長期持有保守型基金,通貨膨脹可能實際侵蝕購買力

2. 債券基金(Bond Fund)

  • 主要投資政府債券或企業債券
  • 風險低至中等,回報較保守型略高
  • 受利率變動影響(利率上升時債券價格通常下跌)

3. 混合資產基金(Mixed Asset Fund)

  • 股票和債券混合配置,比例各異(如股票40%、債券60%)
  • 風險和回報居中
  • 適合大多數中等風險承受能力的打工人

4. 股票基金(Equity Fund)

  • 主要投資股票市場(港股、美股、亞洲股市等)
  • 波動最大,潛在回報最高,也可能虧損最多
  • 適合距退休尚遠、願意承受短期波動的年輕人
  • 部分計劃有環球股票、中國股票、亞太股票等細分選擇

5. 預設投資策略(DIS — 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)

  • 積金局為不想主動選擇基金的人設計的預設方案
  • 由兩個基金組成:
  • 核心累積基金(Core Accumulation Fund):60%股票 + 40%債券,費用受監管上限0.75%/年
  • 65歲後基金(Age 65 Plus Fund):20%股票 + 80%債券,較低風險,費用上限0.50%/年
  • 系統根據你的年齡自動調整配置比例:年輕時較多股票(偏向核心累積基金),臨近退休時逐漸降低股票比重
  • 如果你從未選擇過基金,供款可能已被自動放入DIS
  • DIS費用有監管上限,是費用透明度較高的選項
  • 30歲以下:時間長,可考慮較高股票比例的基金,複利效應顯著
  • 45至55歲:逐步調整至較保守配置,減少臨近退休時的波動風險
  • 55歲以上:認真考慮保守型或DIS的65歲後基金
  • 每年至少檢視一次基金選擇,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需求調整
  • 不同受託人的費用(管理費、行政費)差異可達每年1至2個百分點,長期影響顯著,選擇前務必比較費用比率(Fund Expense Ratio)
  • 積金局網站有「費用比較平台」,可比較各計劃費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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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換工作時,MPF怎麼處理?

換工作是MPF最讓人困惑的環節之一。很多人換了幾份工,才發現自己在不同計劃散落著好幾個戶口,卻不知道怎麼整合。搞清楚這個流程,能省去很多麻煩。

根據積金局規定,在職僱員每年有一次機會,將其MPF帳戶中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積累的權益,轉移至自己選定的認可受託人(稱為「自選安排」或「僱員自選安排」)。這意味着即使你仍在職,也不必被動等待離職才能管理部分MPF資產。但請注意:

  • 只有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可以轉移,僱員的自身供款部分不在此次安排之列
  • 每12個月只能行使一次
  • 轉移後,未來僱主新增的強制性供款仍會存入原僱主計劃,直至下一次行使轉移權

離職日(最後工作日)起算:

  1. 僱主須繳清你在職期間所有未繳付的MPF供款(包括最後一個月的按比例供款)
  2. 你的帳戶資產(包括僱主供款部分)不會消失,由受託人繼續保管
  3. 你有以下兩個主要選擇:

選項A:轉至新僱主的MPF計劃

  • 加入新公司後,告知新僱主你想將舊帳戶資產轉入新計劃
  • 由新計劃的受託人處理轉移手續
  • 優點:集中管理,方便追蹤,只需關注一個帳戶

選項B:轉至個人帳戶(Personal Account / 保留帳戶)

  • 可將離職時的帳戶資產轉至個人名下的「個人帳戶」
  • 個人帳戶不能繼續供款,但資產可繼續投資增值
  • 優點:不依賴僱主計劃,可自行選擇受託人和基金
  • 轉至個人帳戶後,下一份工作的新供款會在新僱主的計劃下另立帳戶

注意事項:

  • 離職後3個月內,建議盡快辦理轉移手續
  • 如果沒有主動申請,受託人通常會自動將你的帳戶保留為「前僱員帳戶」,繼續由原計劃管理
  • 長期不處理的帳戶,管理費仍在扣收,投資表現難以監控

積金局於2023年推出 eMPF平台(emPF.mpfa.org.hk),讓你可以:

  • 在一個地方查看所有MPF帳戶(跨不同受託人)
  • 在線辦理帳戶合併,將多個分散帳戶整合至一個個人帳戶
  • 查閱每個帳戶的結餘、供款紀錄和投資表現
  • 更改投資組合指示
  • 無需逐個聯絡受託人,全程在線完成

如果你有多個舊帳戶散落各處,強烈建議登入eMPF平台整合,避免遺忘或失聯帳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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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什麼情況可以提取MPF?

MPF設計目的是退休儲蓄,不是隨時可取的存款。一般情況下,你必須等到65歲才能提取全部積累權益。但以下幾個特殊情況允許提前提取:

年滿65歲,可提取全部MPF積累權益,一次性或分期提取均可。提取款項毋須繳納薪俸稅,是退休金規劃的一大優勢。

年滿60歲但未滿65歲,可選擇提早退休提款,前提是永久停止受僱或自僱工作,並須作出法定聲明(Statutory Declaration)。如果提款後重新受僱,積金局可追討。

如你已永久離開香港並不打算返回,可申請提取全部MPF積累權益。需提供相關文件(如外國居留權批准、申報書等),說明已離港且不會再在港工作。

因身體或精神殘疾而永久無法工作,可申請提取,需相關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證明文件。

預計餘命少於12個月的末期病人,可提前提取全部積累權益,需醫生出具的末期疾病證明。

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:

  • 帳戶總結餘少於HK$5,000
  • 12個月內未有任何供款紀錄(僱員及僱主供款均無)

符合以上兩項,可申請一次性提取全部結餘。

  • 在上述特殊情況以外提前提取MPF屬刑事罪行
  • 市面上存在聲稱可協助「MPF套現」的非法服務,切勿輕信
  • 即使失業,也不能僅因失業而提取MPF——這是很多人的誤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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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2026年對沖廢除:你退休金的重大里程碑

這是近年香港勞工政策最重要的改革之一,每位打工人都應該了解。

《2025年僱傭(修訂)條例》(Employment (Amendment) Ordinance 2025)已於2026年1月18日正式生效,對沖機制自該日起正式廢除。這是立法後多年才落實的重大改革,對在港工作的所有僱員均有深遠影響。

在2026年1月18日之前,香港法律允許僱主用僱主MPF強制性供款來抵銷(「對沖」)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支付義務。

具體例子(舊制): 一名員工被裁員,依法應獲遣散費HK$100,000。但僱主可將該員工MPF帳戶中的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(假設累積至HK$30,000)直接抵銷,員工實際只收到遣散費HK$70,000,MPF帳戶中的僱主供款則歸還僱主。換言之,你以為是「退休儲蓄」的那部分錢,在被裁員時實際上被用來抵銷你本應獲得的遣散費,等於你的MPF替老闆付了一部分錢。這個機制長期被勞工團體批評為不公平。

自2026年1月18日起,對沖機制正式廢除。具體影響如下:

  • 過渡日期後被裁員: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按法定公式獨立計算,完全不能以僱主MPF強制性供款抵銷在過渡期後累積的部分
  • 你的MPF帳戶(包括全部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)屬於你的退休儲蓄,不再被「挪用」
  • 僱員因此實際上獲得「雙重保障」:完整的MPF積累 + 全額遣散費(就過渡期後僱傭期計算),兩者互不影響

法定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總金額上限為 HK$390,000。計算公式:2/3 × 最後月薪(或最後12個月平均月薪,取較低者)× 服務年數,上限每年 HK$22,500。

廢除對沖前(即2026年1月18日前)的僱傭期所積累的MPF僱主強制性供款,在計算舊制下的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抵銷問題時,仍按舊規則處理。只有過渡日期(2026年1月18日)後的新增供款,才完全不受對沖影響。

例如:若你在2022年入職,在2027年被裁員——

  • 2022年至2026年1月17日期間的僱主MPF強制性供款,在計算遣散費時,仍可能涉及舊規則的部分抵銷計算
  • 2026年1月18日後的新增供款則完全不受影響

過渡細節相對複雜,具體情況建議諮詢勞工處(電話:2717 1771)或持牌勞工法律顧問。

對沖廢除是對打工人極度有利的重大轉變。如果你的公司在過渡日期後裁員,你有清楚的法律依據要求:

  1. 全額遣散費(按法定公式計算,就過渡期後的僱傭期,不被MPF抵銷)
  2. 保留完整的MPF帳戶(包括過渡期後全部僱主強制性供款)

如果僱主仍嘗試對沖過渡期後的部分,屬違法行為,可向勞工處投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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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自願性供款:多存一點的方法

強制性供款之外,你和僱主均可選擇作出自願性供款(Voluntary Contributions),即超過5%的額外供款。

  • 部分僱主提供額外的自願性供款作為留才福利(例如「僱主強制5%+自願2%、僱員5%」)——這是評估Offer時值得主動詢問的細節
  • 自願性供款同樣可投資選定的基金,隨時間複利增長
  • 僱員自願性供款部分不享有薪俸稅扣減(只有強制性供款可扣)
  • 自願性供款的提取規則視受託人計劃條款而定,部分可在離職時提取,部分有鎖定期

積金局亦設有獨立的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」帳戶(TVC),每個課稅年度可在強制性供款的HK$18,000扣減之外,額外享有最高HK$60,000的薪俸稅扣減(與其他合資格退休計劃的扣減合計)。TVC帳戶可完全自行選擇計劃和受託人。適合有餘力、希望額外節稅並增加退休儲蓄的打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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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結語

MPF不是什麼神秘的東西,就是你每個月被強制儲起來的退休金——你有責任也有權利把它管理好。換工作記得整合帳戶,定期檢視基金選擇,了解自己的提款權利,尤其在《2025年僱傭(修訂)條例》於2026年1月18日正式生效、對沖廢除後,打工人的保障比以前更完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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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與後續

常見問題

我月薪HK$6,500,需要供MPF嗎?

你本人毋須供款(低於HK$7,100的門檻,豁免僱員供款),但你的僱主仍然必須為你供款:HK$6,500 × 5% = HK$325/月。不要誤以為低薪就沒有MPF,只是你自己那份免了,僱主的責任一分不少。若僱主拒絕為你供款,屬違法行為,你可以向積金局舉報(電話:2918 0102)或向勞工處投訴。

我是兼職,也要供MPF嗎?

只要你年齡在18至64歲,以「不定期合約」形式受僱,且連續受僱超過60天,就須參與MPF。60天是計算連續性的重要門檻。若你與同一僱主的合約期少於60天,但實際上連續工作超過60天(即多份短期合約接續),仍可能被視為連續受僱,需另行判斷。如有疑問,建議直接向積金局查詢。

剛入職第一個月就要供嗎?

不是。根據法例,新僱員在首個「供款月」(即受僱首30天)無需供款,雙方均從第二個供款月起開始供款。舉例:若你1月15日入職,首個供款月為1月15日至2月14日,毋須供款;2月15日起才開始第一次供款。部分僱主會在合約中安排自願從第一個月起供款,視合約而定。

我可以自己選擇MPF受託人嗎?

在強制性供款方面,僱員須參加僱主選定的MPF計劃,無法自行選擇受託人。但你可以選擇基金(即在計劃內如何投資)。在職期間,你每年有一次機會透過「僱員自選安排」,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積累的部分轉至自選的受託人。離職後轉至個人帳戶,則可選擇任何認可受託人。TVC(可扣稅自願性供款)帳戶則可完全自行選擇計劃和受託人。

MPF戶口的錢,公司倒閉了還在嗎?

在。MPF資產由獨立的信託人保管,與僱主的公司資產完全分離。即使僱主破產,你的MPF不受影響,積金局亦會介入確保資產得到妥善保管。這是MPF制度設計的重要保障——你的退休儲蓄不會因為公司出事而消失。

換工作時,舊戶口不轉移有什麼後果?

帳戶不會消失,但管理費會繼續扣,投資表現難以監控,時間長了可能遺忘或找不到受託人聯絡方式。更現實的問題是:若有多個帳戶,費用疊加,整體退休積累效率下降。強烈建議透過eMPF平台(emPF.mpfa.org.hk)整合,把所有舊帳戶合併到一個個人帳戶,全程在線,免費辦理。

MPF可以抵押借貸嗎?

絕對不可以。法例明確禁止將MPF積累權益用作抵押或轉讓。任何聲稱可以「MPF套現」或「MPF貸款」的服務均屬違法詐騙,切勿輕信。這類騙局通常要求你填寫虛假聲明(如聲稱永久離港),一旦發現,不單取不到錢,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。如遇此類情況,請向積金局舉報(電話:2918 0102)。

離港移民,MPF可以全部取走嗎?

可以。若你已永久離開香港,可提取全部MPF積累權益(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均可)。需提供移民相關文件(如外國居留權、永久居留批准等),並向受託人遞交提款申請,同時作出法定聲明確認已永久離港。取款前建議諮詢稅務安排,因部分國家或地區可能對海外退休金收入徵稅。

MPF取出來要交稅嗎?

不需要。MPF積累權益(包括強制性和自願性供款及其增長部分)提取時毋須繳納薪俸稅,是退休規劃的重要稅務優惠之一。但請注意,若你移居至其他稅務管轄區,當地法律可能對你的MPF提款收入有不同處理,建議在提款前諮詢相關稅務意見。

對沖廢除後,被裁員的遣散費是怎麼計算的?

《2025年僱傭(修訂)條例》自2026年1月18日起生效,遣散費的計算公式為:2/3 × 最後月薪(或最後12個月平均月薪,取較低者)× 服務年數,每年服務的計算上限為HK$22,500,遣散費總上限為HK$390,000。就2026年1月18日後的僱傭期而言,這筆錢與你的MPF帳戶完全分開計算,互不干擾,僱主不得以MPF僱主強制性供款抵銷。

自僱人士漏交MPF怎麼辦?

積金局會追討欠款,並可能加徵附加費(Surcharge)。長期不繳可能面臨檢控,最高罰款HK$450,000及監禁。如有現金流困難,應主動聯絡積金局尋求協助,主動溝通好過被追究。積金局設有分期繳款安排,有需要可提出申請。切勿拖延,欠款愈久,附加費愈高,法律後果亦愈嚴重。

基金跌了,我的本金有保障嗎?

只有「保守型基金」有法定資本保證。其他基金(股票基金、混合基金等)均有投資風險,市場下跌時帳戶結餘可能低於你的總供款金額。MPF是長線投資,短期波動屬正常,不應在市場低位衝動轉換至保守型基金,否則可能把帳面虧損鎖定為實際損失,錯失市場反彈的機會。建議根據自身距退休的年期及風險承受能力,定期審視並調整基金組合。

我的MPF受託人倒閉了怎麼辦?

積金局監管所有認可受託人,並設有嚴格的保障機制。MPF資產以信託方式持有,與受託人自身資產完全分開,受託人即使出現財務問題,你的資產仍受法律保護。積金局會安排其他受託人接管計劃,確保你的帳戶運作不受影響。歷史上香港MPF受託人從未出現過因倒閉導致會員損失的情況。

僱主遲遲不登記,我可以怎麼做?

僱主必須在你受僱後60天內為你登記MPF計劃。若超過60天仍未登記,你可以直接向積金局查詢或投訴(電話:2918 0102;網址:www.mpfa.org.hk)。積金局有權向未按時登記的僱主發出檢控,並追討未繳供款及附加費。你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障,無需擔心因投訴而遭受不公平對待。